山東省勞保用品管理存在五方面問題——四川安全防護用品代理商
隨著勞動防護用品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的不斷完善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大部分企業都在勞動防護用品投入、配備、管理、使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保障安全生產做出了一定貢獻。但由于企業對勞動防護用品重視程度不夠、從業人員存在“怕麻煩”心理、政府監管不夠到位等原因,使得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配備標準不健全。一是有的企業勞動防護用品各項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現在未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專項經費管理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部分企業勞動防護用品經費落實不足,發放數量不夠。二是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不健全。有些企業一直延用十多年前本企業勞動防護配備標準,對目前一些新標準不熟悉、不了解,有的直接不按任何標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部分企業不知道《山東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二)企業在勞動防護用品購買、使用管理上不規范。有的企業在采購勞動防護用品時,沒有要求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提供資質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有的企業購買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這些勞保用品主要集中在防靜電服、阻燃工作服、電焊工面罩、防護眼鏡、絕緣鞋、防靜電鞋等方面;有的企業沒有建立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臺賬記錄,發放勞保用品具有隨意性,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混亂;有的企業沒有專門的勞動防護用品放置倉庫,多種防護用品混放在一起,沒有分類擺放,保管比較混亂。
(三)職工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培訓不到位。從檢查情況看,部分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缺乏對職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指導,很多從業人員不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這類問題較多的是化工企業、制造加工企業和職業危害嚴重的中小民營企業。如有的企業職工以普通紗布口罩代替防毒口罩;有的企業職工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或存在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現象。
(四)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仍有部分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照規定到山東省安監局進行備案(登錄“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勞動防護用品備案系統”按要求辦理);少數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不齊全,出廠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存在缺少安全標志情況;部分經營勞動防護用品業戶隨意擴大經營范圍,擅自經營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且經營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進貨渠道不正規,存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無安全標志現象。
(五)勞動防護用品市場監督管理不嚴格。多年來,由于監管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和脫節,沒有一個部門真正能管到位,出現監管空檔。致使一些無資質生產、經營單位長期存在,加之使用單位受利益驅動,購買、配備給從業人員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甚至是“三無”產品。
今后工作方向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的**后一道防線,是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屏障。因此,抓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針對檢查發現問題,今后****做好以下工作:
(一)形成勞動防護用品執法檢查的****機制。這次專項執法檢查,是一次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系統性檢查,雖然查出來一些問題,但這項工作只是階段性工作,勞動防護用品執法檢查需要長期不懈的持續進行。因此,各級執法隊伍要將勞動防護用品列入日常執法檢查的一項必查內容,督促、指導企業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發放、使用、管理、報廢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培訓教育。在執法檢查中,既要查制度、臺賬,也要查管理、培訓,還要查現場、實物,切實把這項基礎性工作抓牢、抓實。
(二)嚴把勞動防護用備案關。根據有關規定,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企業、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和外省來魯勞動防護經營企業應到省安監局進行備案,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允許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企業應按規定將配備標準到安監部門進行備案。因此,要嚴格檢查生產經營企業條件,從源頭上把好關,確保已備案的企業合法生產經營,凈化市場秩序。
(三)切實抓好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督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按期組織進行復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盡快整改到位。對已經整改完畢的問題,要結合下一步的執法檢查,開展“回頭看”活動,對重****生同一問題或整改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依法給予嚴厲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