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2013年12月1日開始試行——四川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代理商
《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增補本),及已頒布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目錄》和自治區實際生產情況選編118個工種為典型工種。該《標準》依據國家標準《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以及與全區各行業專家溝通、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同時結合自治區的特殊環境和經濟發展實際情況、近年產品生產工藝的發展趨勢,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期限進行確定。
《標準》中對勞動防護用品按照“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進行了分類,在《相近工種對照表》中,刪除了自治區目前不存在的部分工種,同時,對相近工種表中缺少的工種增補了上千個工種名稱。
《標準》將帆布、紗、絨、皮、橡膠、塑料、乳膠等材料制成的防護手套統稱為“勞動防護手套”,用人單位可根據勞動者在作業中防刺、割、磨、燒、燙、凍、電擊、腐蝕、有毒、浸水等傷害的實際需要配置不同性能和材質的勞動防護手套。
《標準》對安全帽、安全/防護鞋(靴)的配備,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環境,為作業人員配置相應的單、棉安全帽和安全/防護鞋;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品種和使用年限的確定,均是****指標,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需要增發其它防護用品或適當縮短使用期限。用人單位原勞動防護用品配置標準高于本標準的,可暫按原標準執行;對從事安全管理人員專項制定了配備標準,這是全國各省配備標準中********的,同時提高了配備標準的系統性、全面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便于企業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執行操作(原標題:新疆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12月1日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