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穿勞動防護用品**是走在刀刃上作業——梅思安防護服經銷商
勞動防護用品(又稱 “個人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的所配備的一種防護性裝備。
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通過采取阻隔、封閉、吸收、分散、懸浮等措施,能起到保護機體的局或全部免受外來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是主要的防護措施。
事故經過
2009年3月20日14時30分,重慶東華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技質部物理室試樣加工組下午上班后,陳某(物理室試樣加工組組長,張某的師傅)根據當天加工任務,安排張某(試樣工)操作CA6140普通車床,加工兩個拉力試樣。
張某按照組長的安排,立即開動車床加工試樣。完成一個拉力試樣的加工后,在加工另一個拉力試樣時,感覺加工的難度較大,于是請師傅陳某到車床指導,張某站在陳某右面聽其講解。約15時25分左右,陳某使用銼刀(外纏紗布)拋光試樣斜坡度時,人體突然趴在車床上,張某立即關機,并報告副組長劉某,劉某立即報告物理室主任郭某,郭某立即通知120,并電話向公司領導報告。120急救車到現場后,醫生發現陳某已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東華公司技質部物理實驗室試樣加工組試樣工陳某,加工拉力試樣時未按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右手衣袖被旋轉的拉力試樣絞入,人往前傾斜,頭與旋轉的車床夾頭撞擊,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東華公司技質部對職工遵章守紀教育不夠,對職工違章現象檢查、督促、糾正不力是事故的間接原因。
3、事故性質
經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該事故是因陳某安全意識淡薄,未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預防措施
1、公司安全部門為吸取“3.20”事故教訓,3月24日對各單位機加工現場進行了一次專項安全檢查。
2、公司準備在市安監局和集團公司聯合調查組對“3.20”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明確后,召開“事故現場安全警示會”,組織各單位負責設備的領導、機修車間主任、機修組長參加,以血的教訓進行安全警示教育。
3、認真吸取血的教訓,珍惜生命,在技質部內開展“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活動,并**“3.20”工亡事故要求物理試樣室加工組每位職工寫一篇感想。
4、對“3.20”工亡事故,技質部立即召開安委會,布置相關工作,在近期要求各單位加大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自身防范意識。
5、全公司立即組織職工學習本崗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結合東華公司近幾年死亡事故教訓,切實加強職工安全意識的教育和勞動紀律的管理,開展好“廠級、車間級安全學習”和“班組安全講話”,進一步完善“安全學習”記錄、臺賬。生產部安環科及各單位要經常檢查安全學習情況及相關臺賬記錄,對未開展安全學習或無相關臺賬記錄的單位將嚴格進行考核。
6、在全公司認真開展“從上自下”查找隱患的工作,查找身邊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建立相應的管理考核制度,做到隨時檢查,嚴格考核,杜絕類似事故的重****生。